利用国际特快专递夹寄21万日币出境的上海女性强某,日前被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处以1500元的罚款。有关部门再次申明:国际邮件不准夹寄外币。
今年2月4日,强某在上海某邮局交寄了一份邮往日本的特快专递,并在《国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》的“交寄物品名称栏”内申报为“文件”。但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检查中却发现,邮件内藏有21万元日币。强某称,因其在日家人急需现金,又无外币汇入的银行帐号,遂将外币夹藏在邮件中寄出。
据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反映,类似的国际邮件中夹寄外币的情况时有发生,大多是夹寄在杂志、文件材料中,有的则藏放在包裹衣服内、粘贴在相册照片后。
上海海关告诫说,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,国内居民因正当理由需汇寄外币出境的,可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,通过中国银行交汇,切勿在国际邮件中违法夹寄。《中国青年报》2月26日